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件。入境台湾地区时,和台湾地区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发给的入台证一并查验。宝鸡台湾通行证专题为你提供宝鸡台湾通行证办理,宝鸡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宝鸡台湾通行证办理地点等宝鸡台湾通行证办理的相关内。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宝鸡居民
2、 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2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3、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监护人同意出境的声明及居民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现役军人申请大陆证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批件。
6、赴台团体旅游还需交验具有资质的赴台旅游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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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宝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一楼东大厅
咨询电话:0917-3268315
投诉电话:0917-3268316
节假日值班电话:1899279721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
办理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
2、已持有有效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工作;
3、急事急办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
4、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5、证件邮递时间不包括在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
1、赴台探亲
2、赴台学习及访友
3、赴台居留及定居
4、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等私人事务
赴台探亲材料
1、被探望人员为经台办批准赴台的
2、申请人还应提交被探望人员赴台签注复印件或被探望人员“赴台批件”、“立项批复”复印件。
赴台学习材料
1、全日制大学生提交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
2、台办部门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原件、复印件。
1、宝鸡居民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活动
2、宝鸡居民前往台湾参加会议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
3、其他应邀前往台湾
1、提交台办部门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级台办部门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2、申请人在工作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由本人申请办理,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签注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费每证:30元;
2、多次签注每次:80元;
3、一次签注每次:15元;
4、加注每次:15元;
5、繁体字加注每次:15元。
台湾通行证补办条件
损毁或遗失往来台湾通行证
台湾通行证换证条件
1、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2、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3、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
4、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注:往来台湾通行证补办/换证需要本人亲自办理。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免交身份证)
(2)军人交验军官证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意见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赴台团队旅游除外)。
注:换证须提交旧的往来台湾通行证;遗失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需提供书面的遗失声明。